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课程建设,改进课程实施,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等,加快形成并完善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的有机统一、构建适合本校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课程体系,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培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课程建设,改进课程实施,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等,加快形成并完善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的有机统一、构建适合本校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课程体系,把更多的课程设置权交给学校、课程开发权交给教师、课程选择权交给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培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培训目标
1. 通过培训学习,使得参训学员认识到整体把握新课程的重要性及其常用方法。整体把握新课程的主要脉络,提高教师核心素养能力。
2.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转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3.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核心,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课程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一个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问题,就教育内部而言,更新教育工作者和全体教师的教育理念是关键。尽快确立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理念,这是实施课程改革的首要条件。因此,必须通过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推动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三、拟定课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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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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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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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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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背景下我国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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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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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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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十三五”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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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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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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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性知识体系建设与课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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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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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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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改革回顾与新课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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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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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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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性课程的开发与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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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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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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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教研与校本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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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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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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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改革回顾与新课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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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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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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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改革下的课堂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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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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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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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思中前行——语文教学改革的困惑与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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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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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需求备选课程)
四、拟聘专家
1. 郭元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课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项目组负责人。
2. 申国昌: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湖北省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3. 王坤庆:北京师范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访问教授。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原理专业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名师,兼任全国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教育学、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学负责人;教育部“马工程”“教育哲学”教材编写首席专家,湖北省教育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北省教育学研究会理事长。
4. 罗祖兵: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中小学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5. 杨再隋: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曾任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
6. 沈 旎: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培训中心研训员,教育部国培计划首批培训专家
五、专家资源
近年来培训、咨询经验及专家资源,拥有来自教育部国培专家师资库、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武汉市教科院、湖北省内示范性中小学专家及一线骨干教师、全国特级教师等丰富专家资源。
六、培训形式及时间
1、专家引领、名师指导。深入学习、领会、理解、把握当前形势发展的方向。
2、问题探讨,成果分享。以教育管理及管理新理念和新思考等为交流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探讨,使学员在交流分享中解除疑惑和难题,达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
3、交流研讨,案例分析。通过交流,了解当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今后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对策
培训时间:2017年。
七、考核管理
由武汉华大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承担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对学员的作业、考勤、参与研讨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武汉华大教师教育发展研究院培训结业证书”。
八、服务收费
服务费用根据各院校具体服务要求,由双方商定,提供正式培训、咨询发票,具体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约定。
九、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27-67867360 辛亚莉:13026160307
官 网: www.hsdnu.cn www.hdyjy.org.cn
Q Q: 799387830
邮 箱: 7993878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