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加强和改进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加强和改进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评价目的
通过幼儿园办园行为第三方督导评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加强统筹协调,理清提高学前教育规划的思路、重难点和突破口,做好学前教育顶层设计,为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评价原则
(1)以评促建。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2)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4.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