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的战略部署,[1] 将协同育人提升至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层面。强大的社会协同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重要特征、制度优势和关键支撑,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途径。[2] 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明确教育评价的导向,疏通评价改革的堵点,撬动育人体系的深度变革,构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与创新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生态。
确立教育评价导向,夯实协同育人根基
人是催生新质生产力、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的最根本、最活跃要素。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人才培养目标直接影响我国未来国民素质的基本结构和水平。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国际竞争格局深刻调整,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正全面重构生产生活方式与知识创新范式。在此背景下,推动教育从单一的知识传授转向服务于国家长远发展的协同育人,其紧迫性日益凸显。教育评价作为推动育人体系转型的核心杠杆,对于落实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协同育人战略部署具有导向性和决定性作用。
第一,凝聚全社会共识,以评价引领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学校教育并非创新人才培养的终点,而是全社会协同育人的起点。从培养对象上说,创新人才培养并不是少数“天才”的专利,而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国民教育使命。协同育人首先要纠正认知误区,破除“创新人才等于少数天才”的窄化理解,树立“人人皆可创新”的育人观。尤其在基础教育阶段,要厚植基础,激发每个孩子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想象力与探求欲,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其个性与潜能发展的空间。在高等教育阶段,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探索创新育人模式,深化产学研协同,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发展路径与创新机会。这既是教育公平的内在要求,也是夯实创新人才金字塔根基的必然选择。要以教育评价为“牛鼻子”,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和社会关注每个孩子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为创新人才的协同培养和脱颖而出奠定坚实的社会育人共识与人才规模基础。
第二,明确协同育人方向,以评价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以教育评价作为连接人才培养与国家需求的桥梁,引导协同育人沿着服务国家战略的正确方向前进。一方面,以评价锚定教育系统内部各阶段人才培养目标。要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评价改革撬动学校在课程设计、教学实践等环节的深层改革,确保教育各阶段的人才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另一方面,以评价改革推动教育系统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对接。协同育人不能闭门造车,要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开发面向战略性关键技术、新兴产业的人才标准和评价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度合作,引导协同育人实践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齐。通过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将协同育人的目标和方向内化为各参与主体的自觉行动,有效联结教育系统内外的育人资源,凝聚成服务于国家人才战略需求的强大合力。
第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评价驱动协同育人升级。在确立协同育人目标与方向的基础上,如何培养人成为关键。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力量的深度参与,正推动育人时空向真实场域延伸、育人模式从封闭走向开放、育人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面对这一系统性变革,教育评价必须发挥核心驱动作用,主动适应并引领育人主体、模式与路径的全面升级。这要求评价改革在三个维度上协同发力:纵向贯通,创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评价推进不同学段的有机衔接;横向融通,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各类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融通与转换;内外联动,以评价激励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度参与的协同育人共同体。
找准评价改革堵点,破除协同育人壁垒
当前,我国育人体系在总体上仍呈现出一种“分段式、封闭式”的运行形态,各学段、各主体之间壁垒森严,难以形成人才培养的合力。在构建协同育人体系的要求下,要着力打通制约协同育人的教育评价堵点,为协同育人铺平道路。
首先,打通以升学为目标的分段式竞争,推动各学段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是一个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乃至终身教育的系统性工程,但现行评价体系强化了不同学段“各管一段”的割裂状态。在以中高考为重心的评价导向下,学生的成长路径被人为分割成若干“冲刺赛段”,致使各阶段教育异化为应试训练,育人目标窄化为分数或排名的提升。为此,必须深化中高考改革,通过评价机制创新促进学段间的有机衔接。这既有助于科学精神的早期启蒙和探究能力的系统培养,也体现了高等教育责任的延伸与教育资源的重构。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大中小学在课程共建、教师发展、科研协作和导师引领等方面的多元实践,[3] 为创新人才成长营造宽松包容、长效稳定的良性生态。因此,改革考试招生评价,是实现各学段协同育人的重要前提。
其次,突破单一评价模式依赖,拓展实践导向的协同育人场域。当前评价模式的本质是一种“排序逻辑”而非“赋能逻辑”,中高考结果在各类评价中的高权重是其根源。这种依赖不仅向社会传递了狭隘的成才观,更忽视了人的多样性与发展的动态性。要打破这一局面,就必须推动评价从单一的筛选功能向多元的赋能功能深刻转变。要大力推行基于真实表现、项目式、团队协作等的多元评价模式,以构建各得其所、各展其长的实践导向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形成因材施教、因材施用。以多元评价融入实践育人场域,评价方式从给学生贴标签转向为其提供个性化成长路径与支持;教师角色从知识传授者转变为成长导师;学校发展从同质化竞争迈向特色化发展;用人单位选人标准从“唯文凭”转向科学用人。这一系列变革最终指向以实践为导向的评价模式改革,是构建协同育人体系的系统性保障。
最后,打破“孤岛化”的评价壁垒,推进科教产多元主体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但当前各教育领域内的主体与社会用人单位各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评价衔接和联动机制。一方面,教育体系内部衔接不畅。学校招生往往看分数“掐尖儿”,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往往仅限于知识掌握的层面,缺乏对知识以外素养发展的科学评价能力及相应的话语权。另一方面,科教产协同育人长期以来面临着宏观协作相对容易而实质交互困难的局面。[4] 学校、家庭、社会在分数、升学、文凭上的价值错位,导致育人观念分歧、家庭责任弱化、学校选拔机制窄化、社会用人参与度低等多重困境,加剧了教育焦虑,催生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怪圈。要破解这些问题,就要以评价锚定共同的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变“协同不足”为“同向发力”。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家庭、社会等多元力量深度融入育人链条,实现功能互补、责任共担。因此,要深化评价改革,在平衡主体关系、明确权责边界的同时,充分释放评价的激励功能,强化各方参与积极性,激发多主体融合活力,这正是实现全社会协同育人的核心所在。
唯有通过评价改革,彻底破解学段割裂、主体壁垒与路径依赖三大积弊,才能构建起多元、开放、贯通的评价新体系,为创新人才的协同培养注入新的动能。
坚持素养发展为纲,贯通协同育人体系
找准并破除评价堵点,为协同育人扫清了障碍,但这仅仅是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构建起协同育人的新格局,必须将工作重心从“破旧”转向“立新”,坚持以学生素养发展为纲,从建立贯通人的发展周期的评价标准、重构评价的内容和形式、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多元化路径、强化融合的技术赋能四个层面系统推进,构建贯通式的协同育人新体系。
一是建立评价标准,衡量创新人才发展与人才培养成效。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打通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以素养发展为纲,整体谋划并建立贯穿教育全阶段的评价标准,[5] 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稳定的发展坐标系,精准反映各级各类教育的育人成效。在基础教育阶段,这一标准具体化为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学业质量标准”,系统规定学生在完成各学段学业后应具备的核心素养结构与水平,是“厚植基础”的行动指南。在高等教育阶段,则需要建立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与产业前沿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并超越专业局限,从能力、品格与价值观层面,明确创新人才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核心素养发展要求。以素养发展为基准的评价标准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仅是衡量学校办学与区域教育水平的核心标尺,更是国家层面把握人才储备、动态调整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的诊断工具,为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战略定力,确保各阶段协同育人工作始终服务于面向未来的国家战略需求。
二是创新评价内容与形式,以多元评价推动多元协同育人。评价模式创新的根本目标在于回归教育的本质,即将评价的功能从单纯的筛选工具转变为促进学生成长的催化剂。具体而言,评价内容应从对考试分数的终结性评判,转向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高阶素养的形成性诊断与培育,同时评价形式也应与多元化的育人模式相契合。
在基础教育阶段,评价模式的创新重在情境化与过程化。为此,要大力推动项目式学习、跨学科主题探究等教学方式改革,让评价突破一张试卷的局限,转而通过观察记录、作品集分析、团队协作表现等多元方式,精准捕捉学生在面对复杂任务时所展现的批判性思维、创造力与沟通协作能力,并将评价深度嵌入学生解决真实问题的全过程。这种“伴随式”的过程评价,本身就是一种教学相长的育人活动,它引导学生从被动“解题”走向主动“解决问题”,让高阶素养的培育真正看得见、摸得着。
在高等教育阶段,评价创新需要与高校组织变革协同并进,加强产学研协同育人的专项评估与督导。鼓励高校打破专业壁垒,构建网格化、立体化的学科交叉平台,促进高校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共建共设课题,让学生在真实的研发项目中得到发展和历练。由高校导师与企业工程师、科研人员共同构建“双导师”乃至“多导师”的协同指导与研究机制。评价重点亦应相应调整,着重关注学生的专业能力、学习迁移能力、跨学科研究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责任意识等方面,同时评估跨学科、跨专业的协同育人成效。
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创新评价内容与形式,这要求我们将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真实需求深度融入育人体系,以多元评价推动多元育人。这时,评价不再是知识的复刻,而是创新方案的提出、实际问题的攻克、团队贡献的价值以及项目成果的潜力,教育评价成为连接学生发展、知识创新与产业应用的关键桥梁。
三是构建多元化的招生录取模式,提供个性化的协同培育路径。这要求坚决打破单一的升学通道,系统性重构升学模式:在中考层面,要改革录取模式,探索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早期引导。在高考层面,要加速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落地。以“强基计划”为战略引领,开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拔尖人才选拔通道;依托“综合评价招生”,赋予高校更大的招生自主权,实现人才选拔的精准性与科学性。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通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学分互认体系与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为学生铺设一条可自主选择、灵活切换的成长路径。这一系列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中考到高考的系统性重构,其最终目标是保障每个孩子依据自身兴趣与特长选择最适合发展路径的权利与机会,从而真正践行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育人宗旨。
四是强化学评融合的技术赋能,开辟育人新形式与新空间。数字时代的评价,其革命性不在于工具的迭代,而在于对“学”与“评”关系的根本性重塑,构建数据和技术驱动的自适应学习系统或平台。评价不再是外在于学习的滞后的测量活动,而是内嵌于学习全过程的即时的反馈与引导机制。
要推动学习与评价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实现个性化精准培育。这要求我们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分析学生的学习行为数据,实时诊断其认知状态与能力短板,并动态推送个性化的学习资源与挑战。通过信息循环与交流反馈,实现“学评融合”的无缝衔接,为每个学生提供量身定制的成长支持。
要以智能技术赋能多方主体的智能化协同。要积极探索大模型等前沿技术融入协同育人的模式与路径,关键在于突破数据技术壁垒,构建数据的安全使用与协同共享机制,为多主体协同参与的育人组织架构提供技术与内容支撑,通过智能优化协同育人资源的供给结构与形式,[6] 形成高效联动的育人网络。
要以技术赋能开辟持续动态优化的育人新空间。未来教育将突破物理空间的限制,不再局限于校园围墙之内,协同育人呈现“去中心化”的趋势。学生在线学习、参与科技创新、企业工作实践乃至个人发起的创新创业项目,都将被纳入大科学时代全社会协同的生产与创新体系之中。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对这些多元化的学习和创新成果进行可信的记录、认证与追溯,从而构建起超越学校、伴随终身发展的数智化协同育人谱图。
这不仅重构了“学习”与“评价”的形态,丰富了学评融合的结果集成,更通过打破优质教育资源垄断有效促进教育公平,让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有效创新和发展都能被识别和被认可,从而为创新人才的协同培育和蓬勃涌现开辟更加广阔和多元的发展空间。
构建评价质量文化,深化协同育人生态
以评价推动协同育人,其要义不仅在于目标协同与利益协调,更在于深层次的文化认同与价值共识。评价改革的根本生命力,在于将评价理念沉淀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质量文化。这种文化超越了具体的评价工具与招生模式,升华为一种追求卓越、持续改进、协同共治的集体信念与价值自觉,是深化协同育人生态、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首先,推动政府治理从直接管理者转向协同育人的生态营造者。这要求以评价制度建设为牵引,推动协同育人从宏观零散的倡导走向系统化的制度建构。在全社会协同育人的大教育视域下,政府应扮演好顶层设计者与关键塑造者的角色,善用行政力量与市场规律,[7] 吸引各方参与产学研协同育人。以中小学课后服务评价为例,需要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各方权责,在运行中协调好政府推动、学校组织、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家庭支持与学生选择的多方关系。完善评价制度建设,评价重心要实现根本性转移:从短期的升学率、分数排名,转向对学生创新素养增值、区域教育优质均衡、特色人才培养成效等长周期、综合性指标的考查。更重要的是,将协同育人成效纳入政府履职评价,以系统完善的评价制度为保障,建立科学、长周期的教育履职评价与问责机制。通过优化政策供给、资源调配及制度创新,为学校特色发展和教师教学创新营造宽松包容的环境,使高质量人才培养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在驱动力,从而在宏观层面为协同育人生态注入深厚的文化基调。
其次,以教育评价激发学校作为协同育人主体的内生动力。学校是保障教育质量的主阵地,要强化其主体责任,从千校一面的同质化竞争中解放出来,立足自身禀赋与特色,走内涵式、差异化发展道路,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真正落地、融入办学。学校要建立校本教研、同行评议、学生反馈等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激发学校内生动力,引导教师将评价改革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从知识的传授者向学生全面发展的引路人的深刻转变。同时,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协同育人组织架构,系统推进校企合作,制定与高校、企业的协同育人制度,在育人全链条中营造质量保障文化。当质量保障文化将各方育人主体凝聚为有机整体时,就能在深度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实践的过程中真正实现落地生根。
再次,深化多元主体的协同育人共治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以评价为杠杆,撬动一场深刻的产教融合变革,构建与现代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和社会公共服务相匹配的现代协同育人新体系。要让社会力量真正“活”起来,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家校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并鼓励各地探索社区教育中心、创新实践基地等实体平台,将协同育人从理念倡导推向机制化、实体化的深度运行。在基础教育阶段,引导和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等社会机构,不仅向学生开放资源,更要深度融入学校课程开发、项目式学习和实践教学指导,成为育人的“合伙人”。在高等教育阶段,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实体性协同平台,通过整合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全要素资源,实现育人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要建立多元主体共治的协同育人组织结构与责任伦理机制,将协同育人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进行一体化规划,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从“供给—需求”的单向链条,向“需求—供给—需求”的动态闭环转变。[8] 这种转变将引领各主体从无序合作迈向有序协同,有助于破解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为更好地满足国家创新发展战略需求提供可持续、高质量的人力支持。
以评价改革牵引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形成,不仅是一项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选择。这要求我们以系统性思维确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打通深层次的育人堵点,构建贯通协同的育人体系,沉淀支撑协同的质量文化,从而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深度耦合和同频共振。这既是对“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的有力回应,更是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以创新人才驱动产业发展,进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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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国家拔尖创新人才重大项目跟踪评价研究”(项目批准号:24JZDW006)研究成果
(作者辛涛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杨丽萍系北京教育督导评估院高等教育督导评估所副研究员)
文章来源|《人民教育》202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