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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外机构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2019年东湖高新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圆满结束
来源:华大教研院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0-01-14 | 332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及管理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相关精神,我院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委托,组织相关专家于2020年1月6日-10日对东湖高新区77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2019年年检工作。 

 

年检工作启动会

1月6日上午,本次年检工作启动会在我院会议室召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袁新军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我院执行院长徐学俊及参与本次年检工作的相关专家等十余人出席会议。会上,与会人员对民办培训机构年检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了逐条研讨,进一步完善年检指标内容体系,确保年检工作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全区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夯实基础。

民办培训机构年检是主管部门依法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确认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一项基本制度。通过年检推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机制,健全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常规管理,使每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成为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有保障、办学场地安全和谐、家长社会认可的教育培训机构。


 

专家组实地考察办学条件

此外,我院还特别邀请到数十位省市区级教育系统督学专家作为年检工作组成员,在为期5天的年检工作中,专家组分为七组,每日走访2-4个学校,核实检查专业有效、指导反馈细心详实,围绕依法办学、办学条件、宣传招生、教学管理、财务管理五个方面展开检查, 顺利完成了77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任务。

作为从事教育评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我院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由院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法规,合理设计工作流程,完善年检实施方案。

本次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工作依托于我院丰富成熟的教育评估体系与专业服务经验,在立足专业、坚守独立的基础上,助力东湖高新区科学规划民办教育布局和总体规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